关于公布修订后《抚州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》的公告
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,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按照《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》(抚府发[2020]18号)文件要求,市发改委、国网抚州供电公司对《抚州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抚府办发[2017]92号)进行了重新修订,现予以公布。
特此公告!
附件:《抚州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》
9-22抚州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(定稿).doc
2020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