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,提升个人信用意识和素质,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,市发改委通过前期调研、多次修改、征求市直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,完成了《抚州市个人“玉茗分”信用管理试行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。
为进一步提高《抚州市个人“玉茗分”信用管理试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制定质量,使办法更加符合我市客观实际,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,按照有关文件制定要求,现就《抚州市个人“玉茗分”信用管理试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全文内容请登录“信用抚州”网站查看)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电子邮件发至邮箱:fzsfgwtgk@163.com,或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抚州市发改委体改财金科办公室,起始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15日。
联系人:熊振华 ; 联系电话:0794-8268626,15179449689
邮政编码:344000
通讯地址:抚州市市直集中办公大楼2号楼740室抚州市发改委体改财金科(竹山路与赣东大道交叉口)
附件:《抚州市个人“玉茗分”信用管理试行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
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0年11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