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州市发改委关于转发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电网2020-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县(区)发改委、抚州高新区经科局、东临新区经发局、国网抚州电力公司:
现将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电网2020-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赣发改价管[2020]997号)转发你们,请认真执行。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我委反馈。
附: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电网2020-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赣发改价管[2020]997号)
2020年12月2日